餐饮招标通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3-20 至 2024-03-21
撰写单位: 辽宁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03469

二、项目名称: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调兵山市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河畔新城小区3楼108号

中标(成交)金额:419,160(元)

评审总得分:84.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食堂工作:保证院内职工工作日早、午用餐及用餐质量,保障各类餐具卫生及食堂卫生安全。 2.保洁卫生服务:负责全院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障院内各角落卫生干净整洁,定期大清扫工作。 3.安保人员服务:在服务区履行安保值班制度,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安防检测值班等工作。同时负责现有草地花卉养护、报刊邮件等收发。 4.晓明法庭服务工作:负责全楼保洁及中餐工作;负责24小时院内安保及安全巡视、水、电等运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按年签订,一年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可再续签二年

服务标准:按甲方招标文件中相关标准及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庆忠、程晓明、李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287.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迎宾路三号

联系方式:024-76909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铁岭经济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联系方式:18741004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森

电 话:187410044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调兵山市乐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539b00b2cbab1b4304f7814c2705d90.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fa377b8cda36246d2aa12e6fc208892.png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