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供应项目;
2.项目编号:ZQHJY-20240318-JH;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按优惠折扣率进行报价,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价格的98%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拟对2024~2026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集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货、禽蛋、调料品、水产品、冻品、面粉、面点(米糕、油条、烧饼等)等主副食品。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签订合同之前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如达不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供应商无条件退场);(最终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质量: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1)提供经营许可证;
(2)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
(3)提供承诺书(食品安全、服务质量、食品质量以及信誉度等);
(4)提供与有关单位合作的供货协议;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谈判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6日;
地点: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方式:携带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至代理公司处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谈判保证金;
2.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购的相关事宜;
3.采购代理费:经双方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共计1800元(含专家评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金湖县大兴路68号;
联系方式:杜主任 1586172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7043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