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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广州市轻工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轻工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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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CZ2024-0117))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CZ2024-0117))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4-0117

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厨卫用具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4年新校区食堂建成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于两个月内完成(包括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 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

联系方式:87059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132;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西韵(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132;28866416; 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3月22日

附件: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完章).pdf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食堂设施购置项目之16号楼食堂设施购置项目招标文件(2024032201).zip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分包意向协议书(公开招标).doc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