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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樟铺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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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樟铺初级中学食堂产权租赁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吴川市樟铺初级中学食堂产权租赁
项目编号 ZJCQ2024-075
标的名称 吴川市樟铺初级中学食堂产权租赁
标的编号 ZJCQ2024-075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吴川市樟铺初级中学食堂产权租赁更正公告

本项目于2024年3月1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媒体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6页,内容为“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5)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现更正为“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5)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 2024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6页,内容为“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现更正为“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9 日 09 时30 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6页,内容为“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号天润中心 6 层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多功能室)。”

现更正为“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号天润中心 6 层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多功能室)。”

四、原招标文件第11页,内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4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使用本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存进湛江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必须于 2024 年3月22日 16:00 前 到达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 写上项目编号:ZJCQ2024-075 。收款单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湛江市南桥支行;账号:944000010001899127”

现更正为:“请各投标人使用本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存进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必须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16:00 前 到达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写上项目编号:ZJCQ2024-075 。收款单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湛江市南桥支行;账号:944000010001899127”

五、原招标文件第39页,内容为“7、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其他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具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具有5年(含5年)以上经验,得2分,5年以下经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删除”。

六、原招标文件第39页,内容为“8、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

1、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得10分;

2、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人数在6~9人(含6人),得7分;

3、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人数低于6人(不含6人),得4分;

4、无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一、1、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得8分;

2、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人数在6~9人(含6人),得6分;

3、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人数低于6人(不含6人),得4分;

4、无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二、1、项目经理具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具有5年(含5年)以上经验,得2分,5年以下经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原招标文件第40页,内容为“9.企业荣誉: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服务便利性”根据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达招标人指定整治现场时间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分钟内到达现场,得4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分钟内(不含1小时)至2小时内到达现场,得3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不含2小时)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得2分;

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不含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得1分。 无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八、原招标文件第5页的六、投标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现更正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有效期时间相应顺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吴川市樟铺初级中学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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