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法库县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3-27 至 2024-03-28
撰写单位: 辽宁宏泰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邓军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124-00027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三面船镇113(C-3))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C16089900其他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进行评价,满意度达到90%,经双方同意可进行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丰艳、陶艳华、李敏、纪义韬、贾世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按预算金额的2%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库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024-871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138414445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军

电 话:138414445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