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济南市槐荫区孟王村民委员会村民福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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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各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供应商具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各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