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JTZB2024-012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就其 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水果蔬菜生鲜类产品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水果蔬菜生鲜类产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TZB2024-012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3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机场集团招标采购系统》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3月28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会议室
经评审,标段一河南青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3.2项 要求,故其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其余8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核;标段二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核;标段三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核;标段四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办法和各标段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的排序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结果
1、标段一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标准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郑州市瑞邦农业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6.00% | 服务期采用1+1模式,如合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供应商服务经公司考核达到续签条件,合同可再续签一年。若双方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 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出具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批次合格报告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5.00% | |||
3 | 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 95.00% | |||
4 | 河南康来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4.00% |
2、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标准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郑州市瑞邦农业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7.00% | 服务期采用1+1模式,如合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供应商服务经公司考核达到续签条件,合同可再续签一年。若双方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 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出具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批次合格报告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 95.00% | |||
3 | 郑州四季鲜食品有限公司 | 93.50% | |||
4 | 河南集结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3.50% |
3、标段三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标准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 95.00% | 服务期采用1+1模式,如合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供应商服务经公司考核达到续签条件,合同可再续签一年。若双方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 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出具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批次合格报告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河南集结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3.50% | |||
3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7.00% | |||
4 | 郑州佩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1.50% |
4、标段四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标准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7.00% | 服务期采用1+1模式,如合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供应商服务经公司考核达到续签条件,合同可再续签一年。若双方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 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出具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批次合格报告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郑州四季鲜食品有限公司 | 94.00% | |||
3 | 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 95.00% | |||
4 | 河南集结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3.50%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民航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邮 编:45116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15370
招标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系人:郭先生、范先生
电 话:0371-69136955、69131989、19037117515
传 真:0371-69131088
邮 箱:3468854241@qq.com
监 督:0371-5851833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