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16:58 |
评审专家名单 | 赖丽姗、、柳庆忠、邱艳华、米军生、蒋云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46072902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 南平市 邵武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安先生186506010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婧18046072902 | ||
附件: | |||
附件1 | 结果公示.docx |
一、项目编号:2023-JQWCSW-F1005(招标文件编号:2023-JQWCSW-F1005)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32号负一层B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下浮率(%):11.0000000
供应商名称: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101-1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下浮率(%):10.2000000
供应商名称: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东方路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下浮率(%):11.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丽姗、、柳庆忠、邱艳华、米军生、蒋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为准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100万以下项目收费标准为1.5%,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1.5%*80%*中标(成交)价),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少于2000元。缴纳要求: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账 号:140202030900695199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四支行备注: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或名称、服务费字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2023-JQWCSW-F1005(招标文件编号:2023-JQWCSW-F1005)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二: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32号负一层B区
第一预中标下浮率:11%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101-15号
第二预中标下浮率:10.2%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东方路7号
第三预中标下浮率:11.4%
序号 |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2 | 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3 | 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丽姗、、柳庆忠、邱艳华、米军生、蒋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为准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100万以下项目收费标准为1.5%,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1.5%*80%*中标(成交)价),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少于2000元。
缴纳要求: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账 号:140202030900695199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四支行
备注: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或名称、服务费字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
联系方式:安先生1865060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于婧18046072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婧
电 话:180460729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 南平市 邵武市
联系方式:安先生1865060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于婧18046072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婧
电 话: 1804607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