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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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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CG-ZX-2024-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配送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

1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鲜猪肉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食用油、面粉、大米、其他类(水产、禽肉等)共十一类食堂原材料。

1项

年采购约85万元

注:1、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85万元。

2、配送时间为二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3、在所配送的原材料价格不高于安吉当地大型超市(如物美、浙北等)以及递铺中心农贸市场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定价进行结算(具体定价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在安吉县行政区域内具有配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应涵盖预包装食品和初级食用农产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董自锌,联系邮箱464029618@qq.com , 联系电话0572-5601677。

3、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4、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税号:913305235777185513

帐号:1205290209000051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递铺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时整

七、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时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000元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安吉县行政区域内配送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7)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72-5223065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自锌联系电话:0572-5601677 传真:0572-5601397

3、监管部门: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1298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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