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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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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西路500号大楼餐饮服务项目(2024-2027年度)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中南西路500号餐饮服务项目(2024-2027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市中南西路500号餐饮服务项目(2024-2027年度)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科研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200-HCCG-G2024-0021

2、项目名称:无锡市中南西路500号餐饮服务项目(2024-2027年度)

3、预算金额:198.5511万元;

4、最高限价:198.551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中南西路500号综合楼,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与中南西路交汇处,主楼共12层,建筑面积约为2.17万平方米。综合楼内现入驻7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办公及服务保障人员约180人。餐厅和操作间分别位于综合楼的一层、二层,建筑面积约460 平米,餐厅内共设置100个就餐位。餐饮服务项目内容包括:负责楼内工作人员餐饮加工、餐线服务及餐厅的日常运行管理。供应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天约60人次早餐、180人次左右的中餐,以及提供传统节日特色保障和特色美食研发活动等服务。不需提供晚餐及周六、周日、节假日餐饮保障服务。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4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授权委托人应为供应商在职职工,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09日(每天9:00-11:30,13:00-17:00)获取采购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科研大厦18楼,联系人:殷工13585015044)。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采购文件售价:贰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层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与电话、电子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0-818242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观山路市民中心8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13585015044

邮箱:ycy1283@163.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科研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