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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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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NCZ(WZ)000022吴忠市红寺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一标段(蔬菜配送)的采购需求

招标详情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0022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分包名称: 一标段(蔬菜配送)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00000.00
报价方式: 费率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交付标准和方法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99000000-其他服务 蔬菜 蔬菜类食材配送 1 1000000.00 标的1-其他服务:(1)蔬菜类要求: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无黄叶、无泥土、无变质、大小均等,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蔬菜类检测执行标准:执行 GB2762-2005、GB2763-2005、NY5089-2005;甲胺磷、甲拌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呋喃丹均 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Bb 计)≤0.2、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色泽要求: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气味要求: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滋味要求: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形态要求: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2)禽蛋类要求及执行标准:蛋壳完整、无破损,光照透明、气室小、蛋黄轮廓明显,无污点、臭味、摇摆无震荡声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中规定的各项质量卫生指标要求。 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保密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交付标准和方法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商务标响应情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满分 5 分。
3 总体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提供总体服务方案,方案对项目需求有正确的理解和分析,包含但不限于①拟配送食材数量和种类分析②货源及渠道介绍③储藏及配送期间品质监控④服务团队整体能力及素质⑤货源质量管理措施及要求。以上①-⑤项,每有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方案内容更贴近项目要求,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4 配送方案 15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计划及流程②配送制度③配送时限及承诺④ 配送人员工作职责划分⑤配送运输安全保障方案。以上①- ⑤项,每有一项得 2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方案内容更贴近项目要求,更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5 2021 年-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5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
6 质量保证及措施 10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及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制度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③安全 事故预防④食品检验、检疫等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⑤食品追溯措施。以上①-⑤项,每有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内容更贴近项目要求,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7 采购制度 10 采购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卫生管理制度②库房管理制度③人员管理制度④ 档案管理制度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上①-⑤项,每有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内容更贴近 项目要求,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8 应急预案 10 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及措施,有专门的处置部门、处置流程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②车辆或道路事故等配送问题应急预案③采购人执行重大任务对货物紧急需求的应急预案④就餐人员增加应急预案⑤ 市场货物短缺断货的应急预案等。 以上①-⑤项,每有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方案内容更贴近项目要求,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9 运输能力 10 1.投标供应商具有至少一处经营实体店或配送中心,具有至少一辆配送车辆。以上两项每满足一 项,得 2 分,共 4 分。(注:配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配送车辆需证明是在本单位名下,或法定代表人名下,或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名下)、经营实体店或配送中心证明材料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的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具有有效的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每有一个得1 分。满分 4 分。 (注:须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3.投标人具备固定场所储存货物能力得 2 分。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证明,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均须附清晰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0 售后服务方案 15 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及措施,有专门的处置部门、处置流程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②车辆或道路事故等配送问题应急预案③采购人执行重大任务对货物紧急需求的应急预案④就餐人员增加应急预案⑤市场货物短缺断货的应急预案等。以上 ①-⑤项,每有一项得 1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方案内容更贴近项目要求,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