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
(采购编号:TA-XZ-002)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公司拟对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
2. 采购人: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类
8. 项目概况:由于2023年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合同期内已经得到较好的实施和执行。目前,2024年1月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合同即将到期,为了保持双方的合作稳定和延续以及继续推动合作项目的发展,双方同意将原有的服务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保持服务的稳定和连续性。
9.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 采购范围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镇区 |
1 | 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 | 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 | 1 | 桥头镇 |
注:位于东莞市桥光大道613号(桥头供电服务中心),塘安桥头中心员工共23人。
2、采购清单
序号 | 用餐人数 | 用餐地点 | 餐数/天 | 备注 |
1 | 26人 | 东北区供电局桥头服务中心 | 早、中、晚/天 | 工作日用餐 |
3.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4.结算方式:根据协定供应商提供专用发票,协定90天内结清款项
5.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报价不超过合计单价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
三、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 标的名称 |
由于东北区项目部桥头分部办公场所位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桥头服务中心同一办公场所位置,共享食堂空间和资源,桥头服务中心与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签配送服务合同两年,东北区项目部桥头分部只签配送服务一年,因搭伙就餐,需与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续签配送服务合同9个月。满足“根据《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2023 年二次修订版)》附录I:非招标采购业务流程规定中选择适用单一来源情况说明:7 单一来源采购:7.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7.1.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款。 | 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 |
其它说明:
2.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其公司是一家蔬菜等农副产品、加工、配送于一体的专业化配送公司,主要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饭堂配送蔬菜、放心肉、食蛋类、鱼类、优质粮油、水产干货、调味配料、绿色水果等;严把质量关,食品卫生安全,物美价廉。 | 东北区项目部桥头服务中心用餐配送服务 |
四、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4年04月07日至04月12日
五、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44-152 号海景中心 5 楼
邮编:510655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六、业务监督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4008100100-2-1
2.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4.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黄新雨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 年04月07 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