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21-00020
项目名称: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标包一(蔬菜类):主要采购的内容包括莲藕、鲜蘑、杏鲍菇、白玉菇、芥味菇、山药、地瓜、菜心、西兰花、苦瓜、香菇、丝瓜、茶树菇、娃娃菜、小米辣、美人椒、红尖椒、杭椒、豌豆苗、芹菜苗、三叶香、马家沟芹菜、芥兰苗、冬青、海带、青蒜、海带丝、素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周期为一年。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周期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标包二(肉类):主要采购的内容包括猪肉、大骨头、脊骨、牛肉、羊肉、羊腿、鸡腿、琵琶腿、鸡脯肉、笨鸡、笨鹅、笨鸭、鸡架、鸡心、鸭锁骨、排骨、鸭肠、羊排、金钱肚、牛腱子、猪肘子、猪耳朵、猪肝、猪心、筋头巴脑、羊下货、肥肠、鸡翅、腊肉、牛奶、酸奶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周期为一年。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周期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铁岭县凡河镇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新区金沙江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78833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6号1-27
联系方式: 15214212408
邮箱地址: 281941544@q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1120020004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女士
电 话: 152142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