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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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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公示信息
公示标题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12 14:30:0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4-12 16:00:00
招标人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成交企业
成交价格
公告内容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了敦煌市敦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敦煌市洁邦劳务有限公司、敦煌市仓龙劳务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GCG-2024-SBJCY-01

二、项目名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四、服务内容:1、保洁服务;2、食堂餐饮服务;3、安保服务。

五、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4200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六、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八、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并且有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签章的原件或复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十、其他要求:/

十一、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十二、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11日15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4时00分

十三、竞价时间(共一轮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2日14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6时00分

十四、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 购 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于加伟

联系电话:17793718719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