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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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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乐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1: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 ¥76.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8190404591
采购单位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1355069267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熊老师18190404591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L2024041101

项目名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可通过网络(SCZL0311@163.com)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13550692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联系方式:熊老师1819040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 1819040459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