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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荔堡镇学区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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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荔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一包(二次)-项目信息

招标详情

泾川县荔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一包(二次)-项目信息
交易编号:D01-12622700079265086Y-20240403-000035-4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泾川县荔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一包(二次)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项目编号: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40403-000035-4
招标人: 泾川县荔堡镇学区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泾川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26.285000
采购内容: 为了改善荔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提高保育教育质量计划为幼儿园采购各项生活设施、教学设备、教玩具、安保器材、食堂设备。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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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6200000600028390272001
26.28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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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泾川县荔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项目一包(二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标段内容: 户外玩具、功能室设备,教辅及办公设备1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