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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4-15

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HNSBZ-W1003
项目概况:

(一)物资情况

※项目不分包,共分为三大项,第一大项为蔬菜水果类,第二大项为畜禽水产类,第三大项为调料饮品类。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325万元,其中蔬菜水果类83万元,畜禽水产类152万元,半成品调料饮品类90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二)报价方式

投标供应商就副食品零售价格下浮率报价,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应包含可能产生的所有运输及服务费(不含税费),且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满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 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售地点: 网上通过邮件 。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发售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214599101@qq.com,发送后投标供应商务必电话通知采购机构。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办公电话:19047042932

移动电话:19047042932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鼎曦大厦A座21楼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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