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项目概况与工作要求
(1)项目概况:常德分公司本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常德分公司本部食堂(蔬菜、荤菜、南杂、冻货等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满足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包括:各类蔬菜、水果、动物肉类(动物肉及其附件、冷冻制品、熟肉制品等)、水产品(鲜活海产品、冰鲜水产品、淡水产品、贝类品等)。
(3)配送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对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力。
(4)配送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商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经采购方验收确认,成交供应商提供该批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5)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配送时间: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每天送货一次;采购人提前一天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价、送达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内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质量合格、数量齐全的商品,若因特殊情况,导致个别品种无法提供的,应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解决方法,若无法达成一致,成交供应商应按所下订单要求进行配送;配送到达时间为早上7:00—8:00,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给采购人食堂的食品新鲜、优质、安全;成交供应商送货车辆,须随车安排本公司员工做好配送服务工作;
(7)质量保证:所有商品应配送环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成交供应商应作无条件退货处理;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内容;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8)验收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现场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配送清单或小票给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现场验收时若发现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在1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产品进行送检,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9)考核管理及处罚:订购的商品凭进货单和小票,由食堂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如若发现有食品原材料发生种类遗漏、斤两短缺,与实际清单送货数量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处以原材料遗漏、斤两短缺部分货物总价十倍金额的违约金;所有商品保证来自长期合作供应商,任何时候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各品种均经卫生、防疫、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杜绝质量伪劣产品。若所送货物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属配送方责任的,由配送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评审办法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是指在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格最低并综合品质较好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评审价格一致时,品质较好的优先确定。
3.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月完成分项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按照实际完成数量进行支付,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供货商品基准价投标下浮率和采购量据实结算,结算及付款方式如下:
(1)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供应商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5日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如遇特殊情况,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报价高于商品基准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1)供货商品基准价的确定方式:由于食材行业的特殊性,原则上采取随行就市的方式:由价格审议小组参照附近大超市(悦惠)的食材当期零售价(特价活动商品除外)、附近农贸市场的食材当期零售价(特价活动商品除外)以及常德分公司本部食堂供货价格综合确定的价格作为供货商品基准价(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该基准价)。
(2)个别在超市及农贸市场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商定,酌情处理。
本次报价已包括所有的食材费、货物费、人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损耗费、保险费、税金、利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签订合同后若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或价格波动比上期价格超过10%,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9日12时0分(北京时间)前,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报价表(盖章)密封邮寄或送达至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304办公室。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参与报价。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官网(http://cd.hngs.net)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河洑镇洪流村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联 系 人: 文女士
电 话: 15080647228
电子邮箱:676927580@qq.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本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采购价目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