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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心医院(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职业病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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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心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4-04-18


项目概况

本溪市中心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4-081-03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溪市中心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金山托管终止,经营合同一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食堂、餐饮经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24-422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王亚男、刘戎、王一迪、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024-3132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王一迪、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 24-313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