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00247013720241001
二、合同名称:食堂餐饮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0110149164-00071319
四、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地址:解放东路199号
联系方式:021-37190666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继龙(男)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36号204C室
联系方式:021-54043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1688702.9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为奉贤法院院部食堂和奉城法庭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奉贤法院院部食堂为工作日一日三餐,选用自助选菜模式、另设面点窗口。奉城法庭食堂为午餐。(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为奉贤法院院部食堂和奉城法庭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奉贤法院院部食堂为工作日一日三餐,选用自助选菜模式、另设面点窗口。奉城法庭食堂为午餐。(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的首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人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后二年经费待财政预算批复后实施)。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等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
1688702.9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食堂餐饮服务的合同(11N00247013720241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