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G2024-0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城法院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中第一项服务内容:用餐人数325人更正为324人。
2.采购文件3.3.5支付约定及采购文件附件合同文本中,付款方式更正为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2024 年1月 1日起至6月30日(具体结算日期为中标合同签订日)食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向相应的单位支付此笔费用。剩余服务费乙方于2024年7月5日前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本次款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六)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及电子投标书)。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153]
地址:含元路229号
联系方式:029-86732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03室
联系方式:029-866799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洪雅、姜培栋
电话:029-86679931
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