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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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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XMBH-AH-2024-4)答疑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7页第五部分第十条中:“企业业绩:提供省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政府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金融行业合作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保障就餐人数≥260人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服务期内的业绩也予以认可,同一服务单位仅算一次)。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调整为:“企业业绩:提供省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政府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金融行业合作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保障就餐人数≥260人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服务期内的业绩也予以认可,同一服务单位仅算一次)。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注: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保障就餐人数,须提供由被保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服务合同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则提供合同甲乙双方金额不少于100万所对应的发票和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27页第五部分第十条中:“人员配置:注: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调整为:“人员配置:注: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证书须提供盖章页和网站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其他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

附件: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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