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czfycg202404-006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公安局局警官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县林森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微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文华路 30 号三楼
中标金额:贰佰捌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87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凤阳县公安局局警官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凤阳县公安局局警官和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服务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壹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及业主方考核结果签定下一年合同或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子荣、包怀忠、杨跃海、王龙众、张乐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2023〕19 号》文件指导标准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公安局或安徽鼎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武临桥北或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永康路北侧 ,联系人:刘主任或赵工 ,联系电话:0550-6518188或17755059185 。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惠政路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0-6726600。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捌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8728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凤阳县公安局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武临桥北
联系方式:0550-651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鼎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定远县定城镇永康路北侧
联系方式:177550591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赵工
电 话:1775505918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