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厦门地铁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专项食材供应商库入库资格开展公开征集,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1.项目概况
1.1 委托数量/采购方式/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业务委托内容为准。
1.2 入库有效期:自代理机构发出入库通知书之日起两年。
2.公开征集说明
供应商根据公开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响应材料,符合本次“入库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即可入库本次专项食材供应商库。
3 入库资格条件
3.1 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或成立年限的,供应商还应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商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打印页(打印信息必须体现注册资金)。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B.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需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入库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及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查询打印页面:
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②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截图。
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④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有关“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截图。
注:如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不完整,以代理机构征集截止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需提供声明函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如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不完整,以代理机构征集截止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不将本征集文件所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备注:若同一集团内的总公司和子公司或不同子公司同时参与本次征集,其响应均无效。
(7) 供应商在行业内有违规记录不诚信(含波特曼酒店)的不予参评。
3.2 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个餐饮、商超、企事业单位食堂的专项食材供货业绩,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开具给合作方的税务发票底联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或供货证明应清晰标明双方名称、供货内容等信息。
3.2.2 供应商需列明可提供的专项食材清单明细表(如:特种蔬菜专供、烘焙类原材料、熟冻鲍鱼、三文鱼鱼柳、活冻小青龙、即食海参、牛肉、生蚝、鸡等专项食材供应)。
3.2.3 供应商须承诺将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对应品项的索票索证,需提供承诺函。
4.征集时间及方式
4.1 征集文件的获取:
(1)征集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5月8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征集文件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未获取征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获取征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箱购买(若为邮箱购买需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4)报名联系人:张小姐,电话/传真:0592-2279850。
(5)报名费:100元。
4.2公告征集时间及方式: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7时30分。
(2)请有意参加潜在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将响应材料送至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并完成登记。
注:
响应文件分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
收到的所有材料视为不涉密材料,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电子版应为资格响应文件纸质材料完整版盖章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一并密封提交。
供应商须对资格响应文件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列入厦门地铁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厦门地铁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征集代理服务费
5.1收费标准:供应商若入库须缴纳300元的代理服务费。
5.2征集代理服务费由入库供应商在领取入库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5.3征集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37510188000652846 |
收款单位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厦门(http://www.xmzfcg.com/)
7.联系方式
征集人:厦门地铁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88号厦门地铁大厦A栋5楼
征集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2219130
公物投资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