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供应商:深圳市东满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丽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食晟隆餐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东满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东满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231745.68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一)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机关第二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以及节假日、周末等工作人员供餐、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等。 (2)中标方只能从事为采购方食堂提供餐饮加工服务的主副食品的制作,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制作其他商品和服务。 (3)采购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提供厨具、餐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 (4)开餐时间:早餐8:00-9:00;中餐12:00-13:00;晚餐 18:00-19:00(特殊开餐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他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2、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至少3人(其中安排1个大厅服务员,2个保洁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职业健康证上岗。 (三)服务期限 1年。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党政综合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29099300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