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城北)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4280472687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明磊 13738761158
报价起止时间:2024-05-07 11:30 - 2024-05-08 11:30
采购单位: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请输入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厨房用品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厨房用品;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台 | 287098.00 | 详见附件 |
买家留言:-
附件: 灵溪镇第三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及采购要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温州市 苍南县 灵溪镇 玉苍路6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要求 | 1.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保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 2.关于虚假应标的处罚:为防止虚假应标,本项目供应商如一旦提交报价则视为完全同意以下条款,同意采购人具有以下规定的处罚权力并无条件服从处罚,并不再进行任何申诉:按照如下规定处罚: (1)接受采购方无条件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不再进行任何申诉; (2)接受采购人将供应商虚假应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上报至政采云系统并将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政采云黑名单,并不再进行任何申诉; (3)接受采购人向征信部门递交有关失信行为的举报材料,将涉案供应商单位、供应商法人及相关经办人列入国家失信人员名单,并不再进行任何申诉。 3.投标商必须在预中标后带来样品,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统一发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