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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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学院路678号 | 2,241,336.00元 | 97.55 |
采购包1(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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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宁德市民族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1.1、采购人前一天把所需的食材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配备专门的接单人员,负责订单确认、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配送服务。(评标项1) 1.2、中标人必须在每日早上8:00前根据采购人需求将当日食材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交货,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材。(评标项2) 1.3、由于特殊情况(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不能及时供应或临时调整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许可后方可调整,对于临时增加或调整订购的,采购人将提前3个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及配送。(评标项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 | 年 |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2,241,336.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江陵 |
评审专家: | 李晓云 、 黄晓龙 、 罗丽旻 、 王云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5 0168 6107 0000 08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2.49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阶段: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省嘉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备注下浮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均通过。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三)主要标的信息中:
1.服务范围:宁德市民族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2.服务要求:采购人前一天把所需的食材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配备专门的接单人员,负责订单确认、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配送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3.服务时间:1年
4.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提供宁德市民族中学初中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名称:宁德市民族中学
地址:福安市街尾103号
联系方式:1506020059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方式:150602778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春祥
电话:15060277816
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