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JHXZHJGK2024-012
二、项目名称: 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乌鲁木齐农夫菜园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绍兴中街3400号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A区34号商铺 | 报价:3678000(元) | 89.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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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 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 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 | 餐饮服务外包,全年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临时加餐服务,以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 2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笑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飞,张少华,杨琳,佐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015] 299 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及计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公安局
地 址:精河县和平东路5号
联系方式:0909-770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现代中心城1号楼12楼
联系方式:0909-888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鹏
电 话:0909-8888863
2024年04月07日 2024年04月29日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精河县公安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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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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