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新民市三道岗子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LNTY-XMZB-009
项目名称:新民市三道岗子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比率100%
采购需求:新民市三道岗子学校食堂食材(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注:在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度考核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8:00,下午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副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3日13点 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三道岗子学校
地 址: 新民市三道岗子镇本街
联系人:付宝春
电 话:024-87490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联系方式:15566196336
邮箱地址:liaoningtengyuan@sina.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10801040010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 岩
电 话:1556619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