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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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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101]FJRF[CS]2024001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589,140.00元 98.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食堂管理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89,1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夏晋
评审专家: 阮向红 、 邹光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支行,账 号:350501618300000001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管理服务项目:0.883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服务范围:为采购人员工,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自助餐形式)等。

3.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食堂的特点,配备保障食堂不少于200人用餐及少量的加班餐、公务接待餐任务所需的服务团队等。

4.服务标准:菜谱必须做到一周内每日更换,每月对菜谱重新调整一次,根据不同季节及时调整菜谱和口味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 0591-6202640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联系方式:13515000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13515000422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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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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