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食堂目前供应早、午餐,因食堂管理需要,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遴选食材配送供应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管局食堂食材配送供应
项目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项目背景:为确保采购人局属食堂食材供应品种更加丰富,食材安全质量更有保障,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原材料采购服务。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主要配送禽类、肉类、水产食品、蔬菜等,辅助供应副食调料、面点豆制品、熟食腊货、冻品等。
服务要求:所供的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每天所提供物品需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3天。可根据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值班值守、夜间执法等特殊需求,除正常配送时间外,提供突发、应急食材配送服务。
二、项目总体要求
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所供应的食材具体以采购人订单为准,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为促进食材配送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好,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升食堂服务水平,加强食堂食材及配送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2.供应商负责公告有关文件对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进行供货及一切税费等。
3.凡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经相关部门检疫,证明是由配送方配送的食品、食材等造成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配送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日常配送食品时,配送方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1)配送的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对应的标准。
(3)严禁配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所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
(4)不得配送霉烂变质、接近保质期(或过期)、“三无产品”和转基因食品。蔬菜类食品应保持新鲜,应尽量配送季节性时令蔬菜。
(5)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供应商能提供 2024年 1月 1 日至申报项目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蔬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倍硫磷、养乐果、甲胺磷));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氯霉素);
(3)猪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4)家禽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
5.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项目公告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满足公告文件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6.所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7.所提供的货品必须按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8.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9.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对供应商提供列明的每种货品,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
10.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所申报项目挂靠或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申报项目时提交承诺书,格式自定)。
11.采购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供货商理解并支持采购人对脱贫地区、帮扶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的需求,并承诺配合采购人完成农副产品的采购。
14.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食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供应商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
三、报名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法人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属于中小企业的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定)。
7.食材配送服务方案、供货保障方案、服务的便捷性优势及应急处理方案、企业规章制度、近三个月食材安全保障及检测设备能力及记录等评审资料。
8.近三个月各类食材价格单。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6日17:30前递交申报材料(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或递交地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主楼501室。邮寄递交资料的以收件签收日期为准。
六、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资格审查;2、综合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收费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合同或协议签订
按程序提交审议同意确定,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供应商签订服务采购合同或协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姐
电话:0758-2738850
附件: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综合评审表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综合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