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乐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0:0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赵径(组长)、李宪章、黄勇波(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76.302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熊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0404591 | ||
采购单位 |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135506926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熊老师18190404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2 | 评审情况表.xls | ||
附件3 | 采购需求.pdf |
一、项目编号:SCZL2024041101(招标文件编号:SCZL2024041101)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锦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SOHO馨城小区4(F)1-3号
中标(成交)金额:76.30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锦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劳务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径(组长)、李宪章、黄勇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计算进行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仙鹤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13550692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至县晶鑫街天佑书香庭院12幢4楼2号
联系方式:熊老师1819040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 1819040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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