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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2024年5月7日关于杭锦后旗三道桥镇全美农副产品购销部扩建锅炉项目拟审批(报告表)公示
2024-05-07 17: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分局拟对《杭锦后旗三道桥镇全美农副产品购销部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6630760
传 真:0478-6623868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三楼)
邮 编:015400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4年5月7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锦后旗三道桥镇全美农副产品购销部扩建锅炉项目 | 杭锦后旗三道桥镇澄泥村八社 | 杭锦后旗三道桥镇全美农副产品购销部 | 内蒙古宜晟能源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扩建一台11t/h燃煤锅炉 | 一、施工期:1、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城管执法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扩建1台11t/h燃煤蒸汽锅炉,锅炉烟气经新建多管除尘器+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煤棚、灰渣库全封闭库;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标准限值。 2、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用于灰渣库、厂区、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3、灰渣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