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5月至2024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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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2 主要功能或目标: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公安局石排分局机关、中坑派出所、福隆派出所和巡警大队等饭堂提供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所有食品的来源需要清晰可溯源和追责。 | 1.采购人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2021〕97号)文件要求,或因扶贫、其它政策要求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原则上需要预留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向扶贫认定单位供货商采购的,采购人有权调整预留总预算金额比例,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违约责任。 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采购人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或“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由甲方直接支付)的食堂食材,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 25,920,000.00 | 2024年0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
202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