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索引号: | 113401110984041331-202405-00012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16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 称: | 【询价公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外包服务采购询价通知书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项目名称: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产品
质量抽查外包服务采购
采 购 人: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时间:2024年5月
一、报价响应须知
尊敬的供应商:
现就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产品质量抽查外包服务采购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二、采购项目内容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小组认可。
(一)项目概况
为大力推进包河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升工作指导专业性、权威性,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相关专业服务外包。项目预算总额25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
1、开展对生产、流通领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对工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燃气具、消防产品、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日常消费品等产品监督抽查以及社会举报所发生的产品抽查力度。全年抽查经费25万元(含买样费),抽样检验不少于100组产品。
2、开展包河区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每月提供1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三)抽查领域及产品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抽查领域 | 抽样时间 | ||
1 | 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 保鲜膜(袋)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 | 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购物袋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3 | 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 塑料杯、盖 | 生产、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4 | 食品相关产品 | 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 一次性纸杯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5 | 食品相关产品 | 洗涤剂 | 餐具洗涤剂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6 | 食品相关产品 | 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 生产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7 | 轻工产品 | 眼镜类产品 | 配装眼镜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8 | 轻工产品 | 石化类产品 | 液化石油气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9 | 轻工产品 | 燃气用具 | 家用燃气灶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0 | 轻工产品 | 燃气用具 | 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1 | 轻工产品 | 燃气用具 | 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2 | 农业生产资料 | 化肥 | 复肥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3 | 农业生产资料 | 农用塑料制品 | 农用薄膜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4 | 机械及安防 | 消防器材 | 手提式灭火器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5 | 机械及安防 | 消防器材 | 消防接口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6 | 机械及安防 | 消防器材 | 消防水带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7 | 机械及安防 | 消防器材 | 消防水枪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8 | 机械及安防 | 消防器材 | 消防应急灯具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19 | 机械及安防 | 消防器材 | 消火栓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0 | 机械及安防 | 计量器具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1 | 机械及安防 | 车辆及相关产品 | 电动自行车头盔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2 | 机械及安防 | 车辆及相关产品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3 | 机械及安防 | 车辆及相关产品 | 电动自行车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4 | 机械及安防 | 车辆及相关产品 | 电动自行车电池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5 | 机械及安防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 车用柴、汽油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6 | 机械及安防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 安全帽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7 | 电工及材料 | 电线及电缆 | 电线电缆 | 生产、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8 | 玩具类 | 文体用品 | 学生用品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29 | 玩具类 | 儿童用品 | 儿童玩具 | 生产、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30 | 日用及纺织品 | 纺织品 |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 生产、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31 | 日用及纺织品 | 纺织品 | 衬衫 | 生产、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32 | 日用及纺织品 | 纺织品 | 内衣 | 生产、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33 | 电子电器 | 家用电器 | 床上用品(絮用纤维制品)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34 | 电子电器 | 家用电器 | 电热暖手器(电热水袋) | 流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6:00前
(二)询价地点: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张毅 15357932993
(一)初审
包河区企业档案管理外包服务初审表 | ||||
供应商: | ||||
序号 | 实质性响应 评审指标 | 评审要求 | 是否通过 |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即可。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即可。 |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
4 | 授权书 | 原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 |
5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 |
6 | 投标报价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供货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 |
7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
注: 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审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
(二)综合评审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只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
3、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分
根据技术分的细则,评审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总得分。
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类别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90 分)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制定,包括工作流程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每个工作流程有细致说明及相关负责人员;有能力协助制定重难点领域产品产销售台账,并结合抽检工作完成区域产品质量工作要点和难点分析。 根据服务方案的完整度和可行性,酌情打分: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思路科学合理,得2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得2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0-5分 |
服务时效 | 1.供应商能够满足2个小时内到达合肥包河区辖区任意指定地点开展抽检工作,得5分; 2.供应商能够满足4个小时内到达合肥包河区辖区任意指定地点开展抽检工作,得3分; 3.供应商能够满足6个小时内到达合肥包河区辖区任意指定地点开展抽检工作,得1分; 4.供应商不能够满足6个小时到达合肥包河区辖区任意指定地点开展抽检工作,不得分。 注:需提供书面承诺和证明材料(供应商到达合肥辖区里程与时间情况说明) | 0-5分 | |
质量抽检业绩情况 |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下列业绩: 1.国家级质量抽查检验任务,每承担一次任务得2分,最高得4分。 2.省级质量抽查检验任务,每承担一次任务得2分,最高得4分。 3.市级质量抽查检验任务,每承担一次任务得2分,最高得4分。 4.合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抽查检验任务,每承担一次任务得3分,最高得6分。 5.承担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风险监测检验任务得6分。 6.在包河区辖区内抽检有成功召回案例的得5分。 本项满分29分。 (以上抽查检验不包含复检)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部门的抽查检验监督抽查文件(或政府部门委托抽查检验的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 0-29分 | |
供应商实验室情况 | 1.在合肥市设有独立实验室得3分,在安徽省内(除合肥市外)设有实验室的2分,中标后承诺在安徽省设立实验室得1分,没有不得分。 2.为本项目配备的实验室建筑面积(合计)不小于6000㎡,得3分,每增加2000㎡加1分,满分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资料之一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1.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如供应商属于政府部门下设机构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隶属证明及场地使用授权证明。 | 0-6分 | |
供应商资质能力 | 1.供应商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得3分。 2.供应商具备国家级检测中心,得3分。 3.供应商属于工业产品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得3分。 4.供应商属于3C强制性认证指定实验室,得3分。 5.供应商属于CB检测实验室资质,得3分。 6.供应商2018年度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评价为I类机构,得5分,其他不得分。 7. 供应商属于2019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得5分。 8.供应商检测资质,具有抽检技术清单中全部检测项目,得10分;缺少5项以内,得5分;缺少5项(含)以上不得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 0-35分 | |
供应商技术服 务人员 | 1.服务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人数5人及以上,得2分,5人以下不得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服务人员总数的90%以上的得3分, 90%以下得不得分。 ( 此招标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注:需提供人员服务人员清单,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存记录等相关材料。 | 0-5分 | |
车辆保障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本地(合肥市)服务车辆: 1.可支配车辆3辆及以下,得1分; 2.可支配车辆4至9辆,得3分; 3.可支配车辆10辆及以上得5分; 注:需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本单位行驶证复印件) | 0-5分 |
(2)价格分
价格分 (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实际报价)× 10 %×100 |
①报价要求:按结算费率报价,以皖价费〔2014〕144号文件为收费依据,若皖价费〔2014〕144号文件未涉及到抽检产品目录的,可参照其他规范性文件收费标准执行。(举例:如按照文件收费标准某项检测费为1万元,投标人折扣率为60%,则结算检测费为0.6万元,购样费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②中标机构的报价含购样费、检验费、车旅费、邮寄费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即为完成抽检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
(3)汇总
磋商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以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根据技术标指标优劣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