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五指山 市 番阳中心学校
关于 公开 遴选 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招标代理机构 公告
根据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于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 教育部令第 〔 2019 〕 45 号 ), 教育部办公厅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 教体艺厅函〔 2021〕38号 )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公开遴选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单位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二、 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食堂 委托经营管理 。
2. 项目概况: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是一所全日制公立 乡镇中心学校 ,现有 在校 学生 586 人, 在编 教职工人数 8 6 人,住宿生 394 人, 另有 94名学生实行在校午餐午休托管, 用餐人数 480 人 以上。 食堂位于 校园生活区内 , 建筑 面积 800 平方米 ( 两层建筑 ), 设施设备齐全。
3.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满足国家规定招投标相关规范。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 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 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四、报名提供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 “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3. 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4. 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 202 0 年至今不少于二个食堂采购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 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8. 单独密封的报价函并加盖密封章,报价函须写明招标代理费金额及计算方式明细(格式自拟)。
五、选取模式
依据报名参与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 、 代理费报价及信用等因素,择优选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比并提交我校 党政联席会议 研究确定后,下达中选通知书。
六、招标代理费用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承担。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递交
1. 时间: 202 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 4 年 5 月 2 6 日止( 五 个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2. 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携相关资质材料及报价函到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树行 楼 二 楼总务室报名。 所递交材料均 需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加盖密封章 。
3. 联系人: 王政军(总务 主任 )
4.联系电话:13907617860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