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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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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看守所拘留所在押在拘人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玉溪市江川区看守所拘留所在押在拘人员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玉溪市江川区看守所、拘留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为玉溪市江川区看守所、拘留所食堂提供蔬菜、蛋类、肉类、粮食、食油、调味品的采购、配送、售后服务等。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品种将所需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百分比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王师

座机电话: 0877-8035358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05 17:30:00

发布时间: 2024-05-27 11:28:32

采购编号: YNYXC99010100Z20241701548

采购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代码企业营业执照;
1.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
1.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竞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竞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
1.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1.7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小微企业按优惠扣除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货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