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就第三方检验检测外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三方检验检测外送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医保局定价的60%
三、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四、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价单;
2、商务技术服务响应等文件(详见附件1);
3、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4、法人(或授权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负责人)身份证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实验室需完成医保备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信用中国”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无失信行为;
7、投标人依法纳税证明(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
8、投标人社保证明(提供公司员工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竞选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告复印件;
10、以上相关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文件壹套正本、贰套副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1、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于交材料时间内按照需求,将材料包装盖章密封后送至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6号楼行政办公楼404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清单材料,不予接收。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如发现中标人擅自分包或转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收取承包价3%的违约金。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 5月28日至 2024年6月3日,公示期满后具体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八、提交材料时间:
2024年6月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九、联系事项
报名联系:采购办公室 0771-339402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771-3183139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