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http.//ggzyjy.an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6月 18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XCQ2024008
项目名称: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不低于4.7万元/年。
本项目分2个包:第1包为萧县政务中心4楼食堂,第2包为萧县政务中心5楼食堂。
采购需求: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食堂采用委托经营模式。第1包为萧县政务中心4楼食堂,第2包为萧县政务中心5楼食堂,中标人负责食堂及餐厅超市经营,自负盈亏,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责为就餐人员提供自助餐以及包厢桌餐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副食品等品类,经营方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等业绩,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主要原件或扫描件、网上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中标后原件备查。
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2个包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开标顺序为第 1包至第2包,如有多投取消该投标人其他另一个包的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至12:00 ,下午 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邮箱 2797311527@qq.com,并电话(18856177729)告知,在邮箱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信息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潜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获取,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6 月 1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萧县市民之家B栋15楼
联系方式:陈主任 1903266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凤北家苑
联系方式:郭工 18856177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晓旭 、 郭琪芳
电 话: 19032661577 、18856177729
4. 在线质疑
供应商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电子邮箱 将质疑函电子版(盖章签字后扫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2797311527@qq.com 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接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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