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副食品招标采购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9:50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方欢、王伟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0678830、18951005872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18900678830、18951005872 联系人:闫方欢、王伟亚 | ||
代理机构名称 | 某单位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18900678830、18951005872 联系人:闫方欢、王伟亚 |
某单位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招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24-JLDZQU-W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方欢、王伟亚
项目联系电话:18900678830、189510058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900678830、18951005872 联系人:闫方欢、王伟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18900678830、18951005872 联系人:闫方欢、王伟亚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标段 | 名称 | 品类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副食品采购 | 乳制品、禽蛋类、调料燃料类、饮料方便食品类 | 批 | 1 | 暂定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因单位政策调整,采购方可无责提前终止。 | 南京及周边直线距离200公里以内 |
2 | 蔬菜类、水果类 | |||||
3 | 冻货类,干货类,豆制品类,水产类 | |||||
4 | 禽肉类、畜肉类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副食品招标采购意向公告
(2024-JLDZQU-W1010)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副食品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江苏省南京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标段 | 名称 | 品类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副食品采购 | 乳制品、禽蛋类、调料燃料类、饮料方便食品类 | 批 | 1 | 暂定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因单位政策调整,采购方可无责提前终止。 | 南京及周边直线距离200公里以内 |
2 | 蔬菜类、水果类 | |||||
3 | 冻货类,干货类,豆制品类,水产类 | |||||
4 | 禽肉类、畜肉类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三、预算金额
全年副食品采购各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约为1000万元。
四、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一)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7月。
(二)预计交付地点:南京及周边直线距离200公里以内。
五、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及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供应商黑名单。
(六)投标人2021-2023年度副食品的年度平均销售收入必须超过1000万。
(七)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南京市江宁区某镇300KM范围内具有经营实体或配送中心,并且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某镇100KM范围内拥有300立方米以上的相关仓储冷库(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中标后没有落实仓储冷库要求的,将取消供应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一)联系方式:18900678830、18951005872
(二)联系人:闫方欢、王伟亚
(三)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5-80859330。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5月28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