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4-2025学年营养餐、陪餐、教师搭餐(蔬菜、调味品)配送服务项目 详细情况
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4-2025学年营养餐、陪餐、教师搭餐(蔬菜、调味品)配送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
采购项目名称: | 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4-2025学年营养餐、陪餐、教师搭餐(蔬菜、调味品)配送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118.4517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 采购内容: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为了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现拟选取一家合格供应商,为我校学生食堂提供营养午餐蔬菜、调味品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我校学生食堂提供合格的营养午餐蔬菜、调味品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需满足的要求:配送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2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蔬菜、水果需要实现对每批次进行农残检测,提供当天配送食材的农残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国家强制规定材料。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2.5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供应商须提供配送食材不高于市场价承诺函;并提供中标后购买不低于10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函。(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违约责任及索赔 3.1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采购方人员不能按时就餐,根据用餐人数的标准,并视情节给与1000-5000元/次的经济补偿。 3.2提供商品溯源: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制作场所及流程。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补偿,同时办理其解约事宜。 3.3因食用供餐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提供之货品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赔偿相关一切损失之外,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同时办理解约事宜。 3.4成交供应商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立即发函通知将其列为不良厂商,并依约不予支付全部上月货款。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7 |
备注: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