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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饮食服务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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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饮食服务公司五一冰厂一‘、二楼整体招租

招标详情

房产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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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饮食服务公司五一冰厂一 ‘、二楼整体招租

房屋户型:

商场

房屋朝向:

坐北朝南

房屋建成时间:

2024年01月28日

建筑面积:

1278平方米

房屋结构:

框架

房屋用途:

商业经营、经营项目偏向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品

房屋总层数:

3层

房屋所在层数:

一、二层

小区或院落名称:

南正社区

出租时长:

5年

室内配置:

水电齐全

附属设施:

消防通道、消防栓、应急灯、通风设备齐全

标的状态:

待出租

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标的展示地点:

永定区回龙路十字街

联系人:

李文雄

联系人电话:

1397443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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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该房屋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商业繁华中心老十字街

交易条件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公告所列示的面积仅做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的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服务。3、承租方在租赁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由此造成的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8、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为商业用途。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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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张国资〔 2024〕331号

报名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

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

20万元

起始价:

100 万元/年

增价幅度:

1 万元/年

交易方式:

出让限制方式:

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

1%

确定竞得人规则: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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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