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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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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看守所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4D239A0467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看守所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的序号2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现有平面布局图对厨房设施进行整体深化设计,须符合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更正为“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厨房设施进行整体深化设计,须符合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设计深化方案(二)中“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详见附件布局平面图)场地情况设计的场地安装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设计效果美观、安装配件齐全、详细、进度周期短、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 (2)设计效果一般、方案配件基本齐全、内容基本完整、进度周期符合项目需求、基本可行,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得3分; (3)设计效果欠佳、方案配件不齐全、不详细、进度周期漫长、可行性差,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 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更正为“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场地情况设计的场地安装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设计效果美观、安装配件齐全、详细、进度周期短、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 (2)设计效果一般、方案配件基本齐全、内容基本完整、进度周期符合项目需求、基本可行,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得3分; (3)设计效果欠佳、方案配件不齐全、不详细、进度周期漫长、可行性差,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 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方式:020-83115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8364802、87687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平、苏启立

电 话:020-38364802、87687651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看守所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60301).zip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