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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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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8: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丽锋(组长)、陈华榕、陈永山
总成交金额 ¥25.4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凌英、郭叶青、陈艳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261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永山/1598578831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19号龙湖香缇郡S6栋5层505(招商银行华林支行楼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凌英、郭叶青、陈艳彬/0591-83326191
附件:
附件1 8333014ad9e95705acfb993d515f785.jpg

一、项目编号:GRXZB-CS-2024042(招标文件编号:GRXZB-CS-2024042)

二、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为明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116号正祥香槟风范9#楼1层09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25.4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为明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丽锋(组长)、陈华榕、陈永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①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50%。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15438601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成交人为福建为明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6.8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9号

联系方式:陈永山/15985788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19号龙湖香缇郡S6栋5层505(招商银行华林支行楼上)

联系方式:林凌英、郭叶青、陈艳彬/0591-83326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凌英、郭叶青、陈艳彬

电 话: 0591-8332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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