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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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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湾学校(昌吉州实验小学准东分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五彩湾学校(昌吉州实验小学准东分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2024-026

项目名称:五彩湾学校(昌吉州实验小学准东分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56929

最高限价(元):125692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五彩湾学校(昌吉州实验小学准东分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56929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工作台、蒸饭柜、醒发箱、洗碗机、消毒柜、货架、排烟风机、油烟净化器、灶具、单双星水池等食堂用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通知书送达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 、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 ,建 议 使 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3.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 政府采购云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 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994-6738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C座1626室

联系方式:0994-2226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女士

电 话:0994-2226368











附件信息:

食堂设备采购磋商文件-20240423审核稿.pdf

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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