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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NMXL-W1001)(第1包)

招标详情

内蒙古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亿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某部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内蒙古某部副食品。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NMXL-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蔬菜水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

水产肉类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调料饮料干果及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

3.每个标包根据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的食品种类的价格下浮不低于5%报价,剩余未公布食品种类价格按照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询价下浮不低于10%报价,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中标单位必须以投标所报下浮费率进行服务,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无固定预算金额;

※3.最高限价:无;

※4.本项目每个标包确定入围三家供应商,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执行,参与投标供应商每个标包不小于9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证》,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五)投标人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术能力和条件;

(六)投标企业或个人不得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检测报告等),否则该企业或个人将被纳入军队采购黑名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任何军队单位列为黑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供系统注册成功截图,(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河大街56号(代理机构地点)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如为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

的证明材料和纳税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755324767@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河大街56号(代理机构地点)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河大街56号(代理机构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内蒙古某部

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鼎盛国际北门对面)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北区3号楼412室

联 系 人:李慧

电 话:18347183310

电子邮箱:755324767@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电话:187479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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