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社会化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公告
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我部提供相关服务。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堂社会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中标方服务人员与就餐人员的比例应当控制在1:20-1:30之间,等级厨师(含面点)占服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少于30%。其中,中、西面点厨师中级以上至少各有1人。
服务方式:劳务服务,设施设备、能源及食材招标人免费提供,由中标方负完全管理责任,保证食品储存、加工、食用等各环节的卫生和安全,以及厨房、餐厅、库房、炊事器械、餐具等房间和物品的使用管理、卫生清洁、日常消毒、维护维修规范运行。
服务区域:共4个食堂和1个主食加工间,1号食堂面积为269.2平方米;2号食堂面积为867.57平方米;3号食堂为1436.87平方米(含主食加工间);4号食堂面积为1553平方米。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473万元/3年,服务期限为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可续签1年,上限为3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资质:中标方需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等国家权威部门列入失信惩罚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相关行业黑名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中标方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方,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7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发送至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38-7531788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
七、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538-7531733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