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干部职工2024年
7-12月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干部职工2024年7-12月食材配送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进行对早、中、晚三餐的食材配送服务,保障2024年7-12月35人用餐。 2.项目概况:采购以下四大类食材,含食材的运输、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四大类食材包括:A类:蔬菜及制品;B类:鲜蛋肉及制(冻)品;C类:水产品及制(冻)品;D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 二、服务要求 1.本次食材配送需采购不低于总额10%的对口帮扶地区扶贫产品。 2.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提供每天安全优质食材。 3.不得将配送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人资产进行违法违规经营。 4.须安排专业人员就每月配送的食材出具营养搭配的报告,用于指导采购人科学、合理搭配各种食材。 5.提供的所有配送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深圳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标准。 6.项目评分表(详见附件)。 |
项目预算金额:28.224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单位有搬迁计划,该服务需根据本单位情况,可以提前终止。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白沙湾路2号坝光片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709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6月7 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