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
2.2 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3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