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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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 ¥661,100.00 | 1(项) | ¥661,100.00 |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询比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并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参与本次网上询比资格。
3.1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询比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
3.2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与询比时响应文件要求不一致,诸如到岗人员数量不足,人员持证情况不符等情况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3采购人将组建职工食堂伙食监管小组,采取定期召开会议小结、考评、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对成交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清洁卫生、服务质量及服务方案等进行定期考核,若成交供应商连续3次评分不达标或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4采购人每月收集就餐人员对餐厅饭菜质量及相关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若低于90分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成本、管理费、税金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成交后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服务期满所有事项(含设备及物资清点移交、超额破损损耗费用赔偿、损坏设施设备费用赔偿、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等)结清后,采购人应于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于30日内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实际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核算);另收费用的支付为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出具账单和发票,经审核通过后30日内结清。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网上询比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合同期间社保标准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可在政策范围内作相应调整。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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